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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对盘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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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红  发布时间:2010-07-13 15:52:31 打印 字号: | |
  7月13日,县人大主任李茂军等一行人对盘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门检查。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盛翔首先就盘山县人民法院2008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进行了汇报,并向与会人大领导汇报了刑事审判的下一步工作思路。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盘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相关政策,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以下四点工作:第一,严格执行法律和相关刑事政策,确保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第二,深入推进刑事和解工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第三,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第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在全面听取汇报基础上,县人大领导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会领导一致认为:盘山县人民法院较好地履行了刑事审判职责,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其作用是积极且赋有成效的。希望盘山县人民法院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借助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把刑事审判推向新的起点。

  针对此次检查,县人大主任李茂军指出,刑事审判工作是法律监督的新课题,也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任务。面对新时期带来的新挑战,盘山县人民法院应该恪守以人为本、公正第一、注重实效的原则,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通过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管理和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盘山科学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盘山县人民法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