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缓刑犯的考察帮教工作,11月23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裴艳伟与我院刑事庭副庭长吴军洲到盘山县太平镇、胡家镇、盘山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走访本年度因故意伤害、放火、交通肇事等被判处缓刑的缓刑犯。
回访中,法官们通过与缓刑犯零距离接触,全面考察他们的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在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深入沟通交流的基础上,详细了解基层组织对缓刑犯实施矫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犯在基层组织的帮扶教育下,基本都能遵纪守法、积极矫正错误思想、修正不良行为;更为可贵的是,个别缓刑犯通过养蟹种地积极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重新树立生活目标。在此基础上,法官们对缓刑人员又做了进一步的耐心教育和正面引导,鼓舞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自觉接受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未成年缓刑犯也是我们此次回访帮教的重点对象,十七岁未成年犯张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从犯,因其认罪态度好,悔过程度深,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现正在盘山县职教中心专修电气焊。在了解其现在的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时,教育中心的教师及教务处主任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认可和赞扬。针对张某现在的学习生活动态,我们的法官深感欣慰,鼓励其要再接再励,学好技能,力争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尽早回报社会。
此次回访帮教活动是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大力倡导判后关爱、教育、监督延伸理念的一次生动体现,它对缓刑犯的深层教育改造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实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