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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维护农民工权益 努力彰显司法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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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宏  发布时间:2013-06-21 12:55:14 打印 字号: | |
  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民工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参与者,农民工工资权益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日前,我院成功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最大限度地彰显和实现了司法的人民性。

  李恩德等15农民工诉被告王怀明、黑龙江省五常市天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且三被告均不应诉答辩,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让当事人主动到庭,承办人多次通过电话与三被告联系沟通,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起纠纷。经多方努力,三被告终于到庭参加诉讼,但却坚决不同意调解,无奈之下只能开庭审理。但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最好的解决途径还是调解结案,为了使15原告尽快拿到工资,我院没有放弃最后一个调解机会,庭审之后承办人又与三被告释法明理,经过长达一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被告王怀明终于同意先拿5万元给付15原告,原告方最终也同意并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在此起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我院以真诚的态度尊重、理解农民工,善待、帮助农民工,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大彰显和实现了司法的人民性,同时也更加突出了法院在社会管理运行当中的职能作用,为日后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责任编辑:李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