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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法院以案件评查促审判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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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金宏  发布时间:2013-07-11 08:53:34 打印 字号: | |
  为大力提升案件质量整体水平,有效发挥绩效考评职能,盘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精神,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关系到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的树立。为此,盘山县法院专门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车慧娟为组长的案件评查活动小组,并建立健全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两大评查机制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即对所有审执结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实行每月一评;重点评查即把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上级交办或督办的案件、重大涉诉涉访案件等随时进行评查。同时将案件评查工作与全员绩效考核相结合,对案件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瑕疵进行量化计分。活动载体主要以卷宗互检为主要形式,组织各审判、执行业务庭对整体卷宗进行庭与庭之间的卷宗评查。重点针对案件审理程序、文书质量、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互查互检,力争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记录、及时告知。

  在上年度的评查活动中,我们评查出了卷宗缺少相关手续、诉讼材料不够整齐、案由确定、语言表达不够规范、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具体、裁判文书排版、盖章不规范等一系列需要统一规范的问题。针对评查出的不规范的问题,每月在院内进行定期通报,并及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承办人,年终根据评查结果参加全院考评。对于评查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案件评查活动小组定期组织相关庭室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讨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司法水平。 

  案件评查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强化了审执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了案件质量,截至目前,我院刑事案件和民商案件结案率均有大幅度提升,执行案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到位率达到100%,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5%以上。
责任编辑:李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