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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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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7-18 15:20:30 打印 字号: | |
  根据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继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后,我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及全院动员大会。传达了上级“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并就我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为了加强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盘山县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刘伟诚院长任组长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职责和任务,落实了办公地点,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便于干警学习,我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组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和《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省高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干警中掀起了转变作风的学习高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盘山县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制定完善《中共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盘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规则》,并要求各庭室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应规章制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照文件要求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杜绝活动开展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下发《盘山县人民法院案件回访工作办法》,深化我院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建设。二是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狠抓工作纪律结合起来,政治处下发了《盘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考勤暂行规定》,通过正规指纹照相考勤管理系统、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解决迟到早退、无故脱岗和工作态度冷横硬推等现象,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改进审判作风结合起来,由我院审监庭、审管办下发了《盘山县人民法院案卷质量评查办法》《盘山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技术操作规范》《盘山县人民法院案卷装订操作规范》《盘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规定》,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纪律,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审理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久拖不决等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盘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