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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查摆阶段自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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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7-18 15:13:06 打印 字号: | |
  五月份以来,我院按《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和步骤进入查摆阶段。本阶段从解决根本认识为入手,围绕方案提出的三个方面的认识,开展讨论,逐一对照,认真查摆剖析我院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为“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全院干警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我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思想作风上

  大部分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没有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以会代学的情况较多,导致干警思想观念不够更新,创新意识不强,发展步子不够快。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在工作作风上

  1、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少数干警工作纪律散漫,有迟到早退现象;

  2、个别干警在工作时间有私自外出办私事,办公期间睡觉,违规在电脑上淘宝、玩游戏等现象;

  3、在请销假制度方面,多数干警都能正常履行请假程序向有关领导办理请假手续;

  4、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对,性子就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工作中随心所欲,粗枝大叶,工作制度流于形式,我行我素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6、在司法为民方面。少数干警还存在坐堂问案思想,缺少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对群众生、冷、硬、横现象仍有发生;

  7、在廉洁司法方面。极个别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淡薄,自觉加强廉政学习能力不强,存在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以及各项廉政准则、廉政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三)在学风上

  干警业务技能学习主动性不强,没有形成好的学习氛围,没有形成良好学习机制,业务上再教育再学习动力不足。

  二、查摆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1、认识不足,个别法官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有的法官认为抓干部作风建设没有抓审判工作和办案质量效率高,容易见成效,出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抓干部作风的积极性。

  2、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有的分管领导平时较少深入本院各部门,不能及时全面了解干警作风存在的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干部作风存在的原因和危害性,没有积极去探索采取对策措施,所以办法不多,抓而不力,做而不实。

  3、个别法官的素质不高,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不高,道德修养不足,对审判工作本质认识不深刻,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不端正。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权力观念错位,没有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没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干部作风。

  4、不定期明查暗访过少,造成少数干部职工纪律松散;激励机制不活,造成少数干部工作不主动。
责任编辑:盘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