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中院《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盘山县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作风建设水平,抓好“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我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思想作风上
大部分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没有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以会代学的情况较多,导致干警思想观念不够更新,创新意识不强,发展步子不够快。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在工作作风上
1、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少数干警工作纪律散漫,有迟到早退现象;
2、个别干警在工作时间有私自外出办私事,办公期间睡觉,违规在电脑上淘宝、玩游戏等现象;
3、在请销假制度方面,多数干警都能正常履行请假程序向有关领导办理请假手续;
4、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对,性子就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工作中随心所欲,粗枝大叶,工作制度流于形式,我行我素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6、在司法为民方面。少数干警还存在坐堂问案思想,缺少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对群众生、冷、硬、横现象仍有发生;
7、五在廉洁司法方面。极个别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淡薄,自觉加强廉政学习能力不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以及各项廉政准则、廉政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三)在学风上
干警业务技能学习主动性不强,没有形成好的学习氛围,没有形成良好学习机制,业务上再教育再学习动力不足。
二、整改措施
广泛动员,提高认识。通过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等形式,向各个部门、每位干警层层传达法院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的活动精神。强化遵守审判纪律与端正审判作风的意识,增强整改审判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抓好学习、积极整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省高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文件为蓝本,组织干警进行专题学习。针对个别法官在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态度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问题,梳理分析,深挖根源,突出重点,限期整改,切实改进审判作风。
完善制度,规范审判。联系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对审判纪律与审判作风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做法。从查摆出的问题中,查找制度漏洞,深刻解剖原因,完善制度建设。以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诉讼程序规范为突破口,由审管办制订下发《盘山县人民法院案卷质量评查办法》《盘山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技术操作规范》《盘山县人民法院案卷装订操作规范》《盘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应的庭审规范;同时严格执行立案信访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调解机制规范。建立健全以规范庭审作风、严肃庭审纪律为重点的审判作风、审判纪律长效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
强化监督,促进养成。通过明查暗访、院领导巡视督察、政治处人事考勤管理、审管办巡庭、监察室廉政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其他职能部门督查、执法监督员监督等方式,制定量化《盘山县人民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完善《盘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考勤暂行规定》,加大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对庭审、信访等审判、接待工作环节的督导,定期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盘山县人民法院案件回访工作办法》,深化我院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建设。对于违反庭审纪律、审判作风及其他有损司法形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促进干警加强职业修养,维护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坚持把整改工作列入我院重要工程日程,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在充分发挥院党组集体领导作用的基础上,各位党组成员和部门领导要认真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密切配合,扎扎实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解决,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强化督导检查。院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整改方案中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对解决问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总之,今后我们要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采取得力措施,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