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分享到:
作者:王瑞  发布时间:2013-12-18 15:04:52 打印 字号: | |
  • 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素芳同志在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会议上讲话。
  •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在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会议上讲话。
  2月17日下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素芳同志带队一行前来我院检查督导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简要回顾2013年我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情况,就思想建设、管理措施、落实问题和工作方向进行了汇报,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明确党建工作的职责,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转变审判作风、文风会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风气,真正做到会议简化求真,作风清新务实,有效遏制迎来送往、形式主义、奢靡享乐、子女升学宴会等不良风气,形成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庭审各司其职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市中院刘素芳同志对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强调落实八项规定,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关键在于强化监督,创新工作方式,要做到细化作风建设监督措施,在常态化上下足工夫。中院一行人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文档等方式,对我院专项工作进行督察指导,针对专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我院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主体性作用,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来源:盘山县人民法院 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