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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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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菲  发布时间:2014-03-25 11:26:16 打印 字号: | |
  3月24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盘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委第六督导组组长张素萍及相关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车慧娟主持。会议四项议程:一、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作了动员讲话。二、盘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委第六督导组组长张素萍讲话。三、县委督导组对县法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四、与部分干警谈话。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动员讲话中指出,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他还就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强调四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在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司法作风建设面临的问题,针对“四风”的种种表现,来一次大检查、大诊治、大清除。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重点,明确要求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全院干警要高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要求,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四、精心组织,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从活动的每个环节入手,切实以好的作风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从活动中时刻能感受到法院的新变化、新气象。

  张素萍组长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刘伟诚院长的讲话,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贯彻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她要求法院广大党员干警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把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全面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贺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