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院召开了辖区内诉调对接交流座谈会。诉调对接机制是对民事纠纷案件结合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解决方式,对起诉到法院或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委托群团组织或司法所进行诉前、诉中及执行中调解或和解,最终解决纠纷,促进和谐最大化。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庆丰、盘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助理王承军、盘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及相关法庭庭长以及盘山县各镇司法所、工商联、商会、妇联、台联、侨联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庆丰对诉调对接工作做了详细阐述,包括什么是诉调对接;如何进行诉调对接;诉调对接范围;诉调对接的联动管理;应当注意的问题等,为今后如何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指明了方向。
沙岭法庭张静堂庭长结合众多典型案例座谈了他多年来的调解工作经验和方法。他总结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提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即是做好调解工作的思想基础。目前我们国家非常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解能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的最佳结合点,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
二、掌握调解工作的技巧与方法。包括:①借助外界力量法,如基层村民组织、地方上有威望的人等,通过他们的思想工作达成调解。②调判结合法,不放弃调解工作,缩小矛盾点,最后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判决。③“联动”调解法,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法院外部各调解组织之间,联合调解,达到最佳效果。④相同案例比较法,以相同案例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去衡量、比较,最终促成双方调解。⑤背靠背调解法,即分别调解,办案人员根据掌握事实,分头做工作,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架起当事人之间互通谅解的桥梁。⑥辨法析理调解法,对不同人用不同方法进行法律释明,让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预测自己的案件结果,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使案件顺利调解。
三、注意调解中的一些问题。包括:①避免当事人对调解人员不信任②避免当事人产生误会③调解员要熟知相关法律知识④不违背法律规定⑤不能强迫当事人调解等。
通过座谈推动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使参会人员对诉调对接机制有了新的认识,强化了参会人员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