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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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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4-04-16 10:25:56 打印 字号: | |
  根据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院党组研究决定,2014年3月下旬至9月,院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师勇书记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领导班子为重点,把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省高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党组班子及成员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与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全院干警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为推进法治盘山、平安盘山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重点工作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三个环节的工作。

  第一环节:关于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一)搞好思想发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

时间:从3月下旬开始到4月上旬基本完成。

召开动员大会,党组书记要亲自做动员部署,认真传达学习《中共盘山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习近平、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县委书记师勇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好法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正、司法不公等问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抓好学习教育。

  时间:从4月上旬开始到5月下旬基本完成。

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中共盘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党组领导班子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学习,邀请专家上党课,讲党史、国史、人民司法史。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加强对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学习,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院党组书记要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集体学习成果,亲自备课,亲自撰写授课提纲,亲自设计讲课内容,为全院党员干部上一次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党课。

  (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时间:从4月上旬开始到5月下旬基本完成。

   1、开展专题座谈和个别访谈。党组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要利用两个半天时间,分别主持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和分管部门座谈会,并进行个别访谈。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对党组班子“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深入群众调研走访。党组班子成员要利用空闲时间,采取随机调研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接深入基层,直接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带着诚意听意见、敞开大门听意见。同时,到所帮扶的困难群众家中,送温暖、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听取意见建议。

  3、开展蹲点调研活动。党组班子成员要选择1-2个基层单位开展蹲点调研,重点调研在“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

  4、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党组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通过设置的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箱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党组班子及成员在“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相关反馈工作。

  5、梳理汇总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社会各界和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对党组班子的意见建议,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初步形成《关于对党组班子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同时,要认真梳理自身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环节:关于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时间:从5月上旬开始到7月下旬基本完成。

  (一)认真查摆问题。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四深入四排查”活动的要求,认真查找“四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和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解决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解决不遵纪守法的问题。主要从解决以下四个方面问题开展工作:

  1、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方面。坚持对准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攻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主要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整顿活动。4月份,扎实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整顿行动,通过采取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听取意见反馈等多种形式,反对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松、懒、散等问题。二是开展廉洁从政专项检查活动,着力解决公款吃请、大吃大喝,没有实质性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

  2、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方面。本着服务群众,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眼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狠抓司法公信建设,坚持人民满意是司法公信的第一标准。坚持带着群众感情办案;坚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坚持以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坚持司法廉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近距离。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抓好现有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继续推行多元化立案方式,解决老百姓“立案难”的问题;继续推进巡回审判、即时履行。

  3、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扩大党支部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密切联系群众,全院各部门尤其是立案、信访窗口要从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案件信息、改善细化服务措施等方面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方便、快捷、受尊重的司法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多种方式提供司法救助。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要有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既要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要开展诚恳的互相批评,解决思想觉悟问题和实际工作问题。

  (三)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分析报告,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院搞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三环节:关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

  (一)制定整改方案

要针对领导班子在工作作风方面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要抓住工作重点问题,制定工作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整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二)集中抓好整改、正风肃纪

按照整改方案,针对突出问题、紧迫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深入贯彻省高院2013年年初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将30条具体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会风,厉行勤俭节约。认真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纪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领导做起,说到做到,小有小改,大有大改,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要尽快解决,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方式,着力梳理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出的问题以及反对“四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明确完善党组领导班子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推进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对院领导班子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现有工作制度进行梳理,认真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院实际,建立以下制度:

  1、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制定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与自己分管工作相关的庭室,充分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要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大走访、送温暖”活动,直接为群众办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定期开展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2、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制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中心工作,研究确定相关事项,制定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制度,适时做出公开承诺,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

  3、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实践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 

  三、工作要求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党组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院党组要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任组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二)注重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好时间和精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法院中心工作服务,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报道、工作简报、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成效,注重用正面典型示范引领,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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