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盘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盘山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师勇书记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线,把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省高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为切入点,在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强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法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正、司法不公等问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盘山、平安盘山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就是对照党章,对照县委、省高院要求,对照先进典型,对照群众期盼,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正衣冠”就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从自身做起,坚持严格要求,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洗洗澡”就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行为问题,实现自我净化,做到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治治病”就是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作风上存在问题的科级以上干部及其他人员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绩来检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目标任务
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以院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关键是改进司法作风,实现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好司法权,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解决作风不实、行为不廉的问题,提升司法公信,使我院领导干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法官与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
(一)要在法院工作中积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为民就是要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要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切实克服高高在上的思想和行为,着力解决当事人的诉讼执行等难题,落实司法为民各项具体措施,全心全意地通过司法权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务实就是要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求真务实,公开透明,严谨细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清廉就是要在确保司法廉洁上下功夫,对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二)要着力解决我院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院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是好的,但在“四风”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言行不一、不求实效,追求形式、不重落实,贪图虚名、心浮气躁;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推诿拖拉扯皮,漠视原则制度、不敢担当负责,墨守陈规陋习、不图开拓创新;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信念动摇,安于现状、害怕吃苦,追名逐利、玩心太盛;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讲排场、讲阔气,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不计成本、盲目仿效。此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庭审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裁判文书的低级错误,“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司法不公不廉洁行为不同程度存在。
要深入分析机关作风存在以上问题的深刻原因,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措施。
1、坚决反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关键在于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教育引导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重视学习,在我院大力弘扬学理论、学业务的好学之风,深入开展“建学习型党支部,做学习型党员,争创一流业绩活动”,做到学进去、有成效、得提高。把时间精力用在依法公正办案上,用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上,用在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上。认真开展好诉前释法、诉讼调解、判后答疑、解疑释惑等各环节的当事人工作,把群众工作做实,做到位。
2、坚决反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关键在于脚踏实地、言行一致,心系群众、司法为民。要坚持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教育全院干警摒除各种脱离群众的习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真正把法院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举措落实到位,以满腔热情对待群众,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为民解忧。下大气力解决少数法官漠视群众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办案拖拉、乱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
3、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关键在于要认真践行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克己奉公的行为准则。强化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畏艰辛、勇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心系公正、心系人民、廉洁高效的司法道德观念,牢记“两个务必”,消除特权思想和贪图安逸、无所作为的错误心态,保持人民法官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4、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关键在于要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念。要教育全院干警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节俭会议、活动经费支出,严格车辆管理,严禁高消费行为,精打细算、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
(三)认真开展县委部署的“万名干部大走访、五位一体助基层”活动
要按照县委部署的“万名干部大走访、五位一体助基层”活动,组织法院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服务,走进基层群众、主动上门服务,转变机关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法院机关在开展活动中,要注重“四个强化”,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强化司法为民,做到公正司法。即,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人民司法的根基的意识,筑牢司法工作的基础;强化司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强化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观念;把依法维护人民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二要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司法公信。狠抓司法公信建设,坚持人民满意是司法公信的第一标准。坚持带着群众感情办案;坚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坚持以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坚持司法廉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近距离。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抓好现有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继续推行多元化立案方式,解决老百姓“立案难”的问题;继续推进巡回审判、即时履行。三要强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立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机制。加大力度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录播,扩大法律文书上网。总结推广示范法院经验。让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四要强化“窗口” 建设,做到文明司法。全院各部门尤其是立案、信访窗口要从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案件信息、改善细化服务措施等方面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方便、快捷、受尊重的司法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多种方式提供司法救助。
全院各部门要从自身工作出发,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每个部门、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查找出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都要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让当事人感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三、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的要求,我院参加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至今年9月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活动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本环节重点是全员动员、学习宣传、思想教育、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关键在于找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
1、动员部署。召开院党组会,深入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县委书记师勇同志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研究制定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对院党组、党组成员在作风方面情况开展民主评议。
2、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方法,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邀请专家讲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心组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学习,邀请专家上党课,讲党史、国史、人民司法史。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加强对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学习,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
3、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领导干部要采取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结合工作调研等方式,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不同群体参加的座谈会,对基层群众、网友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意见并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方向,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本环节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查摆问题。要紧扣中央要求,聚焦作风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在“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及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审阅。
2、开好民主生活会。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基础上,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邀请督导组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督导组会同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督导组进行评价和反馈。
3、通报相关情况。民主生活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进一步听取意见,为搞好整改做好准备。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本环节重点是制定落实整改方案,集中治理突出紧迫问题。
1、制定整改方案。要认真梳理调研和征求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经党组会研究后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对重点问题,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要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整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2、抓好整改、正风肃纪。按照整改方案,针对突出问题、紧迫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深入贯彻省高院2013年年初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将30条具体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会风,厉行勤俭节约。认真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纪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机关作息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干警着装等细节提出严格要求,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对在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及时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健全完善制度。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实践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方法步骤上不分阶段、不搞转段,要把上述三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整体安排、统筹推进,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抓实抓好。
四、 组织领导
成立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车惠娟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斌同志,党组成员、院长助理王承军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洪波同志,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辉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斌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管办等。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斌主任兼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组为综合协调组,由政治处、办公室、审管办负责,承担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第二组为调查研究组,由研究室和监察室组成,承担重要材料起草、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工作;第三组为宣传组,由政治处负责,承担活动宣传工作。
五、 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投入到活动之中,领导干部要亲自抓,认真负责,积极对待,带头整改,做好表率。各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层层抓好落实。
(二)确保取得实效。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活动健康深入扎实推进。活动结束后,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三)注重统筹和创新。要把开展活动与完成岗位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全市法院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规定的环节步骤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色,突出各部门特色,把握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创新活动载体和举措,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
(四)重视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和自有媒体,充分发挥各种新媒体的作用,及时了解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注重选树典型,用鲜活的事例展示机关开展活动的生动事迹,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