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为全院干警传达省、市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纪检组组长王洪波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做总结讲话。
会上,纪检组组长王洪波传达了市中院8•21会议精神,宣读了2014年全市法院干警违法违纪通报情况。为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作用,纪检组灵活制定了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盘山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强调,全院干警要认清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剖析和反思通报的违纪情况,吸取深刻教训,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针对法院存在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不足、廉政信念淡化与价值观错位、廉政教育效果不明显、查办不及时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二是顺应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重实效推举措;三是增强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四是重视司法体制改革,紧跟时代步伐;五是强化管理,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夯实廉政思想基础,从思想上、行动上理解、支持纪检工作,营造反腐败政治环境,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