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求在2011年11月通过县人才中心招录司法警察合同制辅警,合同期三年,到今年10月合同期满。全体合同制辅警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依法履行合同职责,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积极发挥作用,尽职尽责,符合续签合同条件,经我院党组会决定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与13名司法警察合同制辅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11月18日下午,盘山县人民法院举行司法警察合同制辅警续聘签约仪式。会议由政治处副主任肖春莲主持,院长刘伟诚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肖春莲副主任首先将续聘合同文本中新增及修改条款同我院13名司法警察合同制辅警作了解释说明,帮助他们掌握合同中要求的事项,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在无异议后,刘伟诚院长代表法院与13名辅警签订了续聘合同。
合同签订后,刘院长作了讲话。刘院长首先对13名辅警在我院工作三年后继续选择留在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并对即将续聘的合同制辅警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合同制辅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从严从难要求自己,以争一流的思想,创一流的干劲,为全力打造过硬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以警察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院纪律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三是要在平日训练、生活中要讲团结,认真履职,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取长补短;四是要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根据自己的能力,定下自己的奋斗目标,“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加强训练,进一步打牢根基,夯实业务基础,努力为法院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