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我院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
近年来,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案件特别是离婚妇女权益、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家庭暴力等案件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随着《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的相继出台,为解决这类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近日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
该合议庭的设立,是要在法院内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专人负责与专门审判组织负责审理的审判工作机制。选用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官,坚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先原则,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重点受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妇女人身权利纠纷、妇女儿童财产权纠纷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该合议庭的运行程序要求注重调解、简化诉讼程序,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努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依法维权、和谐维权提高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