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省高院执行一庭副庭长王喜军同志来我院就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草拟稿进行相关调研,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宝利、执行二庭庭长费旭陪同参加,院长刘伟成、执行局局长宋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本次调研座谈。
座谈中,执行局局长宋辉介绍了我院在办理涉拒执罪,涉非法处置财产罪案件的相关程序,并围绕2012年以来的14起此类案件进行了详细介绍。王喜军副庭长对我院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收到的良好执行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
参加座谈的同志积极讨论了省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修改稿,并提出诸多建议性的修改意见。就执行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王喜军副庭长表示基层法院的执行实践丰富,调研线索充实,通过调研确实有助于发现更有研究价值的经验和方法,他鼓励我们要继续开拓执行工作新思路,勇于面对并攻克执行中的实际困难,在现有的基础上推动我院的执行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