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动员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安主持。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政法委、辽宁省委政法委和辽宁法院改革精神,深入落实改革的各项具体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86号文件《关于深入做好司法改革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各项改革方案,以及中政委、省委、市中院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完成法官员额工作之后,结合我院的实际,开始将我院司法改革的全部内容进一步推向深入的工作。
《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我院全面调研、充分权衡、认真考量的基础上形成的。动员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平就《方案》向全院干警做了详尽解读。该《方案》依照科学高效原则合理配置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部类各部门,正确规范各个机构和各类人员的职责,从人员分配管理情况、审判执行工作体系设置方面入手,以“1审 1书”模式组建基本审判组织、若干独任法官组成一个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同部类的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这样的结构设置审判机制;以构建“独任法官审判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为主线设置审判监督机制。遵从自愿平等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人员。该《方案》既落实了司法改革精神,实现司法改革的目的,同时也兼顾了队伍的稳定性和业务工作的连续性,给干警们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