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XX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8万元,经法院调解后就玩起了失踪。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人根据案情征求申请人意见后对周XX采取了悬赏执行。两个月后周XX被举报,在对其司法拘留时,周XX坚定的回答,身上没钱也不需要协商,一副除了拘留你们也不敢怎样我的态度。
经承办人了解,周XX在2018年2月份与房地产公司解除了购房买卖合同,领走了购房款16.5万元。8万元对周XX不是个大数字,可是周XX拘留在拘留所里,断绝了与外界联系,没有办法通知家里人筹钱。如果有拘留所管教民警帮忙做工作并且给予途径让周XX联系家属,8万元应该能够筹齐。承办人决定邀请拘留所管教协助做工作,一起办结该案。在提审周XX时,承办人并未直接询问周XX归还执行款事宜,而是与周XX闲聊现今居高不降的房价。谈起当今房价,周XX懊悔不已,后悔当时解除了购房合同,在固定了购房款于本案执行后领取并用于其他用途时,承办人告知了周XX拒执罪的要件,因该购房款在本案执行后转移,本院可将周XX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司法拘留将演变成刑事拘留。周XX虽承诺会尽快还款,但仍是敷衍的态度,深信15天司法拘留后自己就恢复自由。承办人与拘留所管教干警深入沟通,拘留所提出给予周XX联系家属的机会,让周XX了解到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差异及后果,促使周XX早日归还借款。
提审后的第二天,拘留所的关键就联系案件承办人,提供了周XX妻子的联系方式,并转达周XX希望法院联系其妻子,督促其尽快筹钱,早日解除拘留。此后管教不断与周XX沟通,阐述拒不执行的后果,同时案件承办人积极联系周XX妻子,告知其利害关系,最终案件得以全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