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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
“三个确保”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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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菲  发布时间:2018-05-31 09:01:17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全省集中开展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启动我院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活动。5月28日下午我院召开贯彻落实省法院集中开展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督查活动会议,各庭室负责人、员额法官等相关人员参加。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安转达了省高法张学群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这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是因个别法院涉案款物管理仍然存在随意性、保管不规范、处置不及时,不按要求移送等突出问题甚至存在个人私自动用、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已突破廉政风险底线,造成不好的影响;基于上述情况,这次活动要求达到四清即款物清、责任清、账目清、问题清,要进行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进行专项整治,达到涉案款物管理更加规范,降低廉政风险的目的。

  党组书记、院长陈平强调,我院要以“三个确保”为目标,即确保案件不出问题、确保涉案款物不出问题、确保办案人员不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涉案款物,处理涉案款物时必须法律手续齐备、清楚明了,同时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各业务部门涉案款物管理程序的情况进行检查。使我院涉案款物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责任编辑:贺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