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省高院召开“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督查活动”视频会议,会议召开后,盘山县法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开展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专项督查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认识。为切实加强对涉案款物专项督察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实施,盘山县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接触涉案款物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专项督察工作的联系、协调,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共同推动专项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拟于5月28日下午,召开开展涉案款物专项督察活动动员会,组织办案部门全体干警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提高了与会人员的思想认识。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出台《盘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涉案款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办案人员、执行人员、保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是自清自查,摸清底数。在涉案款物专项督察活动中,办案部门需积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在2017年以来办案中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的情况逐案逐笔进行清理。
四是明确重点,抓住关键。此次专项活动坚持管办分离、物随案走、案结物清、依法处置的原则,以做到来源清、责任清、账目清、问题清。确保了涉案财物处置及时合法。切实做到真查、查实,保证全覆盖、无死角,有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