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法院全面部署开展执行攻坚行动,誓以全院之力,打赢破难攻坚战。明确执行工作是2018年全院的中心工作,坚决打破部门主义,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举全院之力,调整人员组建院领导、执行人员、其他干警组成的“1 1 N”团队攻坚模式,规定每周一、三、五为“全院执行日”,开展执行攻坚。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列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压实责任,精准攻坚。2016年至2018年8月,盘山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899件,同比增加56.32%,结案3328件,同比增加50.63%,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0.12%,终本合格率2018年为81.56%(未含限高已整改案件),信访办结率为100%,执行到位标的额26580余万元.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长主管执行工作,亲自抓、亲自调度,每天督导执行工作,随时跟踪执行质效数据,牵头督办重大复杂典型案件。院长主管执行工作,分别与执行局长、执行庭长、执行团队负责人、执行干警签订责任状,承诺如工作不力自愿请求组织问责或处理,层层传导压力。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执行难工作12次,院领导与执行团队负责人“一对一”结对,随时督导调度、帮助解决问题。执行指挥中心每周公布执行员执行质效数据,统计分析执行运行态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及节奏,同时将质效数据作为执行团队业绩考核的依据,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优化整合执行力量。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人财物倾斜,立审执配合,确保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配备员额法官7人,执行员6人、确保执行局在编干警占法院政法编制的15%比例以上,执行员与辅助人员1:1配比。法警、聘用制人员15人,同时派驻法警中队,全力配合执行工作。2017年11月份组建3个执行团队、一个指挥中心,团队之下设立执行小组,现共有9个执行小组,每个小组均配备1名正式干警、1名书记员和1名法警。配备执行单兵系统9个、车辆4台,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三、用足用强执行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强制措施震慑作用,2016年至今共司法拘留321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652人,限制高消费3630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涉嫌拒执罪被执行人31人,公安机关立案18人,法院审理16件判处件18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实现网络查控全覆盖,涉及金钱给付的所有执行案件在立案后,均在第一时间发起网络查控。全面推行网络拍卖,自2017年起对全部执行拍卖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至今拍卖成交17件,成交额2063余万元,溢价率为32.15%,案拍比为3.12%。
四、加强执行流程管理。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和执行流程办案管理系统,加强对执行节点的跟踪监控,要求每一个节点均及时在系统中录入,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对终本案件进行全部清理,对已经终本的不合格案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拟终本的案件,严格按照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实行执行工作留痕制度,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4台,在编干警人手一台,将记录的音像资料整理编辑,并上传至执行管理系统中留存。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全部案件均做到“一案一账号”。
五、妥善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建立执行信访常态工作机制,有专人负责执行信访的办理工作,对上级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审查办理,针对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引入法定程序、甄别是否属于执行信访、进行司法救助等方式予以化解。对当事人信访的案件,及时录入系统。2018年,无最高院交办的信访案件,省院、中院交办信访案件9件,已办结9件。三年来救助困难申请人12人,救助金额26.5万元。
六、积极争取重视支持。主动向盘山县委汇报执行工作3次,盘山县两办联合出台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盘山县委召集33个联动单位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动员会议;依托盘山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及时推动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召开联席会议4次,与盘山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制订打击拒执行为的相关意见,并通过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及车辆,共查控被执行人23人,扣押车辆12台。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执行动态,发布敦促履行公告,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