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盘山法院亮剑“猎赖”拘留行动决胜攻坚战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0-04 14:09:42 打印 字号: | |
  10月3日9时,在执行局长宋辉的一声令下,盘山法院拉开了“十一”期间开展“猎赖”拘留行动序幕,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共60多干警兵分六组,警车12辆,从10月3日至7日,抓住“国庆”时间节点的黄金执行时机,对那些拒不履行的“拖、赖、躲、抗”的被执行人,开展“猎赖”拘留行动。出发前,盘锦市中院李晓琳院长亲自前来慰问干警。

【执行现场1】

  刘某是两起债权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标的达6.8万元。执行至今,刘某仅偿还了2万元钱,尚有4.8余万元未归。

执行人员在门口等待了一会,刘某打开了大门。执行干警立刻将其抓住带上警车。因刘某仍然不归还欠款,被司法拘留。

【执行现场2】

  赵某军,于2014年3月16日向盘山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5.5万元,逾期未还,法院判决其归还本金及利息。季某生,为赵某军借款提供担保,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

  两名被执行人在做执行笔录的过程时对还款事宜三缄其口,不愿还钱。季某生说:“我是担保人,没花着钱,法院不应该找我”。见二人不愿履行义务,法院对二人采取司法拘留。

【执行现场3】

  不付赔偿金 拘留没商量

  “何某武,因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我们现在对你实施司法拘留。”上午12.45时许,执行干警驱车前往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中,将正在吃饭的被执行人何某武带上警车。

  2017年4月16日20时30分许,何某武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凯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刮,造成两车损坏及张某凯和坐在车后座的第三者受伤的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何某武赔偿第三者各项损失3.8余万元,赔偿张某凯各项损失2.2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武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人员经执行查控,了解到何某武为规避执行外出去沈阳打工,长期不回家,“十一”期间为参加其侄子婚礼,特意从沈回盘锦。

当执行干警向何某武亮明身份后,何某武始料未及,见状说:“你们法官太神奇了,我刚到家,你们就到”。“我服了,我张罗钱,还钱”。

【执行现场4】

  闻拘留丧胆 协调促和解

  东郭镇刘三村村民王某君被传唤法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时许,他刚被带去医院进行拘留前体检,此时仍然沉浸在今晚要在拘留所过夜的惶恐之中。

  王某君在2015年3月1日拖欠他人工程款16000元。2017年7月17日又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某借款13400元。两笔款项逾期未归,法院判决其归还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君分文未还。“你现在有两个执行案件,加起来三万多元,赶紧凑一凑还了。再不履行义务,马上就拘留你。”

  “不要拘留我,我现在微信里有9330元钱,一时拿不齐。”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君吐露了真实的想法。见王某君有还钱的意图,执行人员立刻联系到两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经过一番协调,申请执行人与王某君达成和解,先由王某君支付9330元钱,剩下的钱分期支付。当场,王某君通过手机支付的方式将钱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现场5】

  被执行人企图用孩子逃避执行

  “我没钱还,你们要拘留就拘留吧,把我儿子也让我一起带去拘留,我儿子没人带的,我老公死了,我家人和我闹翻了,小孩只有我自己一人带•••••••”,在被执行人霍某梅家,其对执行人员哭喊着,企图用孩子来逃避执行。

  霍某梅因一起8万元民间借贷案件未履行,执行人员与其进行沟通,其明确表示没有能力还钱,让执行员拘留,并称要带上儿子一并去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说教后,让其安排好家里的小孩。霍某梅称其小孩没人带,没有地方可以安排。执行人员到村委会核实,了解霍某梅的小孩常年在同村姥姥家带管,执行干警找到小孩姥姥家,向其释名相关的法律后,小孩姥姥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鉴于霍某梅企图用孩子抗拒执行的恶劣的行为,执行人员当场宣布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处罚。霍某梅见此情形,无言以对,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盘打不成了,态度立即转变,同意还款,通过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现场交付7万元。

  此次“猎赖”拘留专项行动是盘山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采取的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向老赖全面“执行亮剑”重要举措。同时吹响了辽宁省高院“60日攻坚战”专项执行战役的冲锋号,盘山法院将全力以赴再发力、再冲刺,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大的担当、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举措,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盘山法院院长陈平表示,下一步盘山法院将不断对“老赖”持续开展攻势,运用纳失信、限高、限制出境、拘传、拘留等执行措施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盘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