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多方协调和督促,我院顺利完成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执行到位金额320余万元。
一、积极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各方支持。我院发函给被执行人所在当地政府,要求当地政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将涉党政机关案件情况上报政法委和市中院,请求督促协调。县委政法委召集被执行人及所在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压实工作责任。市中院和我院的领导与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带领相关人员到法院进行了多次会谈协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以信用惩戒措施为抓手,积极推进清理。最高人民法院在专项清理活动中要求对党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向当地的组织和纪检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省两办在《关于支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见》中要求将自觉落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围。在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的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法,敦促被执行人高度重视,积极被约谈者自觉履行。
三、全程督促协调双方,确保按期完成。一方面承办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保持沟通协调,另一方面院长积极协调被执行人所在的政府部门。督促确定解决方案。被执行人向所在政府上报和解方案后,及时与所在政府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沟通,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并督促方案及时提交讨论,促成和解方案最终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