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7日(周日)上午10点多,盘山法院执行员高铁民正和妻子在农贸市场购年货,突然接到电话“喂,是高法官吗?我是侯某,我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彤从外地回来了,现在就在家里,你们能赶快过来...”听闻此消息,高铁民来不及思考,马上联系书记员、法警、警车,就这样40分钟,执行干警迎着寒风分别从家里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到被执行人李某彤家,将李某彤带上警车。
案情回放:2014年—2015年6月期间,侯某给李某彤的施工工地送建筑用砖,李某彤拖欠26万元货款。2016年9月侯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李某彤给付原告侯某货款25万元,此款于2017年1月25日前给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李某彤经多次查找一直下落不明,杳无音信。此后执行员高铁民想方设法查人找物,穷尽网络查控等措施无法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限制其高消费,以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均无所获。一时之间,案件遭遇“瓶颈”。
执行员高铁民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债务纠纷长达两年之久,申请人心情急切,接待电话后,无论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都要立即采取行动,因此带着干警冒着凌冽的寒风,前往被执行人的住所,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李某彤被带到法院“我现在没钱,等有钱我会主动还,放心!”,用对付“债主”的套路与法院执行员打起太极,试图用“缓兵之计”拖延过关。在执行人员详细讲解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李某彤仍然没有还款态度,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1月31日,高铁民到拘留所提审李某彤,又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告知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因不同违法事由对其司法拘留连续30日,还可能以“拒执罪”被刑事立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面前,被执行人李某彤承认自己的错误,慑于法律权威,与申请执行人侯某达成执行和解。
高铁民始终秉持着一种信念:执行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最后?篱,时刻准备行动是执行干警的职责所在。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执行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前所未有,盘山法院多措并举,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巩固和扩大阶段性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