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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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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文艳 贺菲  发布时间:2019-03-15 16:19:41 打印 字号: | |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月15日下午,盘山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颁证宣誓仪式,新当选的100名人民陪审员在国旗下庄严宣誓,接受了人民陪审员这一神圣职责。宣誓会议由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斌主持,盘山县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颁证宣誓仪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经盘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于学岩等100名同志为盘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是盘山县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经过严格的审查选任的,他们来自于社会的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民意代表性。

   宣誓仪式后,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斌讲话,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人民陪审员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与全体法官共同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法院公信力。二是树立学习理念,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三是牢固树立公正理念,在履职过程中要保障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的就职为盘山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共同推进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马文艳 贺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