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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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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30 17:28:22 打印 字号: | |
  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辽组发[2017]12号《辽宁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辽组通字[2017]47号《辽宁省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试行)》文件的相关规定,我院有16名员额法官的法官等级符合按期晋升的条件,按照实施方案,经过初审、考核、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认为符合晋升条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田标等16名同志的法官等级按期晋升。

   一、以下10名同志晋升为一级法官

  田标、刘丹、毛志军、孟凡军、赵军、苗长阔、毛中秋、孙艳环、张莉莉、李平。

新等级起算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

    二、以下6名同志晋升为二级法官

    谷忠海、李金宏、王琳、方斌、张斌、常宝。

    新等级起算时间为2019年7月7日。

                                        中共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