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郭贺义:
本院受理原告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与你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辽1122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九月五日
承办法庭:盘山县人民法院沙岭法庭
承办法官:张敬唐(电话:0427—5843366)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郭贺义:
本院受理原告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与你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辽1122民初1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九月五日
承办法庭:盘山县人民法院沙岭法庭
承办法官:张敬唐(电话:0427—584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