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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1122执1066号
许晓磊: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盘锦六合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晓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辽1122执10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责令你立即履行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辽1122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688元。如你未履行本案义务,本院将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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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28 16:50:09 打印 字号: | |


盘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辽1122执1066号

许晓磊: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盘锦六合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晓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辽1122执10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责令你立即履行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辽1122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688元。如你未履行本案义务,本院将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执行员:张龙杰

联系电话:2907552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