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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开庭防疫情
盘山法院启动庭审应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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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07 12:00:09 打印 字号: | |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在征得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本院决定本案通过微信开庭的形式审理,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2月3日上午,盘山法院法官通过手机端,采取微信庭审方式审理了2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个庭审,审判组织成员及当事人均在家中通过手机参与庭审活动,形成了“隔空”多地的庭审布局,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稳妥顺畅。通过当事人手持身份证件拍照上传,确保诉讼参与人真实合法;通过手机拍照上传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将形成的庭审笔录整体上传,当事人阅读后按规则要求表述清楚,并以手写方式签名拍照上传完成笔录阅签。截止26日,用这样的方式,盘山法院完成5起案件的审理,用时最短的仅42分钟。拟采取此种方式开庭的案件还有30余件,正在排期准备中。

“这样的疫情形势,能用这种方式按期开庭,真是没想到。”首件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对盘山法院启动微信开庭审理案件高度认可,并建议他代理的另一起案件的法院也尝试使用

早在疫情形势尚未紧张之际,盘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中央、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预见了疫情风险可能带来的诉讼阻碍。院党组从增强疫情防控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出发,126日(初二)成立微信庭审公关小组,研究制定《微信庭审规则》,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平台,于1月29日(初五)果断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方案11个。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制定《盘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庭审规则》(试行),以应对特殊时期审判工作的需求。清晰的前瞻思维、果断的决策水平、顽强的执行能力,使盘山法院在特殊时期,能自如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广网上立案、手机端庭审等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充分保障各项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让司法服务“不打烊”这个尝试是盘山法院智慧化建设的新起点,相信在未来更多网上审判实践的磨合下,一定会促进盘山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