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谭凯:
本院受理原告王宝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原告王宝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沙岭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张欣(电话:0427—5841177)
谭凯:
本院受理原告王宝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原告王宝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沙岭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张欣(电话:0427—584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