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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凯:本院受理原告王宝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原告王宝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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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27 07:37:43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谭凯:

本院受理原告王宝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原告王宝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庭:沙岭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张欣(电话:0427—5841177)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