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完毕一宗涉民生系列案件。在执行法官近半个月的不懈努力下,使历经7年的“硬骨头”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获得申请执行人的感谢。
2012年,刘某因违规驾驶车辆与郭某驾车相撞,造成郭某在内等六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盘山县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共赔偿原告郭某等六人24.36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刘某迟迟未给付赔偿,2013年1月,郭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调查均未发现其下落,邻居称刘某外出打工,盘山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2017年案件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走访仍无进展,案件进入僵局。
2021年1月7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刘某下落线索,称见被执行人刘某在某小区安装马桶,执行法官赶到某小区,向刘某表明来意并将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刘某联系了其姐姐,刘某姐姐表示希望用13万元和解该系列案,六位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因刘某暂无履行能力,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15天。
本案属于涉民生案件,又是陈年积案,执行局负责人毛志军对此系列案十分重视,他想既然被执行人的家属同意和解,那就有突破口,耐心做做工作,总会有结果。故在被执行人刘某拘留期间,毛志军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的姐姐进行协商,由最初的13万元谈到17万元,再由17万元谈到20万元,经过半个月的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刘某的姐姐表示如果申请执行人能够放弃部分利息,她愿意拿出24万元和解。执行法官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6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一致同意该和解方案。
至此,这起长达7年、涉及六个家庭的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刘某提前解除拘留,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