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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群众为我竖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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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菲 李松阳  发布时间:2021-04-28 14:16:5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4月25日,盘山法院东郭法庭副庭长刘树春、审判员张斌等工作人员到盘山县东郭镇刘三村,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事情起因要追溯到2000年,孙某将自家的1.8亩土地以仅450元的价格承包给了袁某30年。时至今日,承包期已过了21年,孙某认为承包费给的太少了,但又不知如何解决这个事情,于是到东郭法庭,请求法庭帮忙把承包地要回来,不再发包给袁某。看到孙某一筹莫展的样子,法庭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该案,联系了刘三村任大金书记,详细得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可以在立案前先行调解。于是东郭法庭副庭长刘树春、审判员张斌等工作人员前往盘山县东郭镇刘三村,从双方当事人的主要矛盾入手,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做双方调解工作,加之任大金书记的共同协调,终于在刘三村村委会达成了调解协议。袁某同意给付孙某剩余9年的承包费共4500元,每年给付500元。今年的承包费,袁某当场就交给了孙某。事情到此圆满化解。避免了两家人对簿公堂,双方对这一处理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孙某说:“多亏了咱们东郭法官,真为百姓办实事啊,这是给我解决了一个心头大患啊!” 一群围观的群众也对法院人员赞不绝口。在我们法院人员临走时,双方当事人情不自禁地为我们竖起了大拇指。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盘山法院工作人员历来的做事风格,未来,盘山法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持续为百姓办实事、谋幸福!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