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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送法下乡、普法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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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菲 李松阳  发布时间:2021-04-28 14:20: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满足群众法律需求。4月27日,盘山法院沙岭法庭通过现场调查,现场普法,为百姓排忧解难。

案件是一起供用水合同纠纷,因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所以有些与水利无关的问题得不到其他途径的解决,便通过拒绝缴纳水费的做法去宣泄心中的不满。沙岭法庭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被告李某某认为是原告措施不到位,导致自己地里的排水不畅,常年积水,水稻因此减产,所以李某某拒绝缴纳水费。案件承办人苗长阔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提出要到被告的地里去看看,于是原告、被告和法庭工作人员驱车来到了被告的地里,被告所属的土地在稻田地的最南面,经过二十分钟的步行,终于来到了被告的稻田,原告查看后,认为自己提供的服务没有问题,但被告提出异议。承办人苗长阔为了使双方的矛盾消除,努力的做思想工作,细心讲解法律知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联系了水利财会缴纳了拖欠的水费,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供用水案件是法庭十分常见的案件类型,争议不大,但极易引发矛盾。盘山法院沙岭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巧妙地把走基层与办理案件紧密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开展便民服务,为老百姓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