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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法院法警奋不顾身成功追捕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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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01 15:43:35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法警大队在接到执行局用警申请后,警队副大队长石雪立即安排警力以确保强制执行的安全顺利进行,全力配合解决执行工作。

当天,在院长晏安、执行局副局长毛志军的指挥部署下,傍晚19时左右,执行干警赵瑞、于志刚,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石雪带领陈佳兴、郝明、吕峥、刘家琦等四名辅警在到达被执行人家门前时,被执行人刘洪英发现法院警车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欲从家中后门逃跑。执行法官赵瑞带领于志刚、石雪、陈佳兴、郝明、吕峥等人迅速前往追赶,在追赶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洪英故意向后抛制门板,以致辅警陈佳兴在追赶被执行人过程中被绊倒摔伤,右腿膝盖被门隔板划伤。但情况紧急,稍有怠慢就可能导致被执行人脱逃,陈佳兴不顾自己的伤情,忍着疼痛,起身越墙继续追赶被执行人,在追赶过程中,又多次警告被执行人,责令他配合执行,但被执行人刘洪英漠视警告,继续向前狂奔。我们的法警凭借平时日常的训练、过硬的身体素质,没有给被执行人逃跑的机会,追了两公里后,在乡间小路上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洪英抓获。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洪英拘传到我院后,严正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以及抗拒执行法律的后果,要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经过院长晏安、执行局副局长毛志军的批评教导下,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立刻让其哥哥送来了11000元的欠款和3000元罚款,该案顺利执结。

我院法警大队在为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全力协助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此次执行充分展现了司法警察在执行强制措施中的重要作用,执行局与法警队共同合作推进执行工作开展。严厉震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