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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护航 助力金融“清欠”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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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1 09:55:34 打印 字号: | |

初夏时节,艳阳高照。一场涉信用社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盘山县全面拉开,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向失信行为说“不”,用实际行动让群感受到法院推进诚信建设,维护金融秩序的决心和热情。

6月5日,广大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安亲自带队,对一批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涉信用社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这笔贷款是我借的,但不是我用了的,我不还。”在申请执行人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崔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崔某多年前在信用社贷款3.3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贷款到期后,其拒不还款。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其财产情况,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因去向不明,拘留措施未能实施。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得知崔某的踪迹后,迅速行动,来到其居住地,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法官向其讲明拒不偿还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后,其态度依旧漠然。当执行干警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司法警察给他带上手铐的那一刻,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联系家属,还款本金3.3万元,并就余下应履行的贷款利息与申请执行人主动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了具体还款日期。

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佟某某曾分三次向信用社贷款12万元,之后一直未曾偿还。执行干警得知佟某某的父亲因交通事故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其妻子将在近期分娩,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如果此时将其拘传至法院,父亲和妻子将无人照顾,同时也会让佟某某形成一定的负面情绪。为此,执行法官情法并用、释法明理。通过电话向佟某某讲明拒执的后果,希望其尽快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多小时后,佟某某主动出现在法院接待室。在与执行干警沟通后,佟某某态度诚恳,立即还款5000万元,表示剩下的欠款将分期履行,并写下了承诺书。

    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批不良贷款的老案、难案得以执行。此次清收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效果,对不良贷款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建立诚实守信的金融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有力地展示出盘山县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打消了社会上一部分人“有钱不还,拖欠躲赖”的侥幸思想。今后,盘山县人民法院将深入开展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司法拘留和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以有力的行动,为法治盘山、平安盘山、和谐盘山、诚信盘山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