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末以来,按照辽宁省清理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统一部署,盘山县人民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对未执结信用社贷款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法院抽调作风过硬、经验丰富的执行精兵,由分管副院长晏安亲自带队,逐案“把脉问诊”,强力攻坚。
针对有能力还贷而不偿还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采取冻结银行卡、查封车辆和房屋,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暂时有困难,但确有还贷诚意的被执行人,由信用社与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和解执行。对故意外出躲避、隐藏财产的被执行人,一方面通过在媒体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将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和广大干警的辛劳付出,截止6月10日,盘山县人民法院为信用社清收贷款总额超过一千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果。
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总结经验,探索涉金融案件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巩固清欠成果的同时形成“盘山执行模式”。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安排。执行局根据金融机构、执行地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等信息对涉金融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制定分类施策执行方案,精心谋划、全面撒网,由各个执行小组分头行动、各个击破。
强化与金融机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置专门联络员,做到及时沟通、加强配合。邀请县域内所有金融机构召开涉金融案件工作座谈会,在线索提供、跟催贷款、查人找物、评估拍卖等环节与金融机构做好衔接。
穷尽执行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安排专人对涉金融案件集中查控,对被执行人进行高密度、大范围查询,争取第一时间获知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状况。综合采取“限高”、失信“黑名单”、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措施。加大宣传集中执行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加快涉案财产处置。在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后,及时梳理涉案财产情况,并根据办案需要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符合财产处置条件的,及时启动财产拍卖程序,着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及时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服务“三农”、小微企业,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金融主力军。开展“集中清欠”活动,体现了盘山县人民法院服务企业、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意识,以强力执行为立足点,为防范地方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农信社改制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