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盘山县法院高升人民法庭2号审判庭,一起标的额八百四十万余元的借贷纠纷案件正在开庭。原告高某于2011年借给被告博亚公司300万元用于企业经营,转眼十年过去了,按双方当初的约定,博亚公司因迟延还款产生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利息和违约金。双方关系也因该笔借款变得不再友好,各自的经营运转都面临了很大的困难。
庭审进入调解阶段,李岩法官因势利导,释明调解的积极意义,并就违约金的计算比例依法作了讲解。双方听得透彻,彼此多了理解后自愿接受调解,高某主动放弃一大部分利息和违约金,博亚公司也在感激之余当即还款5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分三次偿还完毕的协议。案件调解了,双方如释重负,在接下来的交流中,俨然没有了对立和尖锐,在互叙家常中也有了爽朗的笑声。高某感慨:十年老账,30分钟解决,这么高的效率,才是人民的法官!
其实,群众是最质朴的,为他们办实事,法官的内心才是最踏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