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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两级法院全面启动联合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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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30 15:56:38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上级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盘山县法院自农信社清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多措并举,强力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因盘山县法院县域性质的原因,在涉信用社金融案件数量多、个案数额小、借贷关系复杂、执行地域广的情况下,经盘锦市两级法院党组决定,自6月21日起,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全市基层法院配合,开展为期十日全市两级法院联合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


6月22日早8点30分,盘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召开了部门负责人紧急会议,明确强调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在不影响规定工作的情况下,抽调全院一切可抽调的干警全力配合,根据基层法庭设立地点,配合工作尤为重要。


8点50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高德新主持召开联合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由市中院刘大伟统筹指挥推进。盘山县法院院长李恒志、分管执行副院长晏安,大洼区法院执行局长宋辉、兴隆台区法院执行局长李刚、双台子法院执行局长闫晓峰及各法院执行骨干、精英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晏安就本次专项行动宣读了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工作十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清收工作计划,对清收区域和人员配备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对盘山县内当前不良贷款的基本情况做了具体阐释。推进本次专项行动市中院刘大伟与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和执行骨干对分管区域内案件中的“硬骨头、赖骨头”情况做了具体的了解,结合重难点案件情况对清收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讨论,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做出不同执行预案,并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配合支持开展好此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确保全市法院联合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高德新强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意义在于执行。执行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还关乎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各法院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通力配合抓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坚决打击 “赖债户”“逃债户”。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农信社要对此次清收的贷款进行逐笔分析,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10日内清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要对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欠款人员消除侥幸心理和观望思想。四是要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风险点提前进行预判和分析,确保清收工作平稳推进。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