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盘山县法院把群众利益、群众需求摆在第一位,把疏导矛盾、化解矛盾当作首要任务,扎实做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让矛盾从“中点站”到“终点站”,把立案信访窗口打造成一个精品窗口。
11月11日,盘山县一小区物业经理来到盘山县法院,一纸诉状将60多岁的王大爷(王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某给付其物业服务费。
物业纠纷案件,零零碎碎,枝枝叶叶,虽然符合立案条件,案情也比较简单,但法院立案后,在审理执行阶段,却往往容易激化矛盾。立案庭经了解后得知,该案只是因王某不了解为何缴纳物业服务费,没有什么根本矛盾,是一起简单的物业纠纷案件。接到诉状后的法官并没有立即立案,而是约见物业公司前往王某家中进行矛盾化解。
经过释明,王某终于解开了心结,缴纳了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表示之后在起诉前会登门讲解,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物业相关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许多该类型的案件通过诉讼渠道进入司法程序,单就个案来说,虽诉讼标的较小,法律关系看似简单,但审理起来耗时耗力,当事人诉讼成本高,也加重了法官的办案压力。对此,盘山法院努力探索、积极创新,简案快审,注重调解,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将此类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前由立案庭诉调团队先行处理,进行繁简分流。对于预判中能够通过调解处理的案件,立案庭诉调团队会在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员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组织调解;对于难以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将会依法受理。这一举措有效地实现了诉前分流,化解了大批涉物业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