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七审判庭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开庭被告人郭某交通肇事一案。
案情介绍:2021年3月24日,被告人郭某驾驶轿车沿法盘线第二车道内由南向北行驶至法盘线274KM+200M处时,右侧前方同向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由第四车道变更至第二车道,郭某向左变更车道躲避李某驾驶车辆,与左侧同向第一车道内冯某某驾驶的微型客车相撞。刮撞后微型客车失控侧翻倒地滑入对向车道,与对向姚某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微型客车驾驶员冯某某、乘员冯某某受伤,微型客车乘员王某某、冯某某当场死亡,轿车驾驶员姚某某受伤,上述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责任认定,郭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其他当事人无责任。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2021年11月22日我院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面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借助司法智能载体的“非接触”优势,我院全面加大在线办案力度,确保案件审理及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