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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助力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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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龙杰  发布时间:2021-12-21 09:32:04 打印 字号: | |

  “在此谨向盘山县人民法院的领导及执行法官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百忙之中关注民营企业发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体现了作为人民法官的真抓实干......”被执行公司法人史某在感谢信中连连表示感谢。

  2016年,某农药公司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担保人,并承担了连带责任。因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给付能力,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盘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人亦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执行措施。因某农药公司的基本账户被盘山法院冻结,工人工资无法正常下发,保险无法正常缴纳,工人面临下岗,致使该公司被迫全面停产,出口订单不能按时交货,公司面临国外供应商的巨额赔偿,其法定代表人史某因被我院采取限制高消费,不能正常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导致无法为企业出面与合作公司协商。种种困难下,某农药公司案件委托人多次到盘山法院和上级法院沟通解决此事。

  经盘山法院多次调查取证,某农药公司所述停产状态确实属实,考虑到企业正常发展,保护本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盘山法院执行局领导及执行法官等人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中实际用款方某房地产公司沟通,向其释法析锂,权衡利弊,即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角度,又从被执行人自身实际问题角度分析,为当事人双方提出双赢的解决办法及意见。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本案案款分期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对被执行人某农药公司的账户解除冻结,并对史某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解除限制消费令。迄今为止,某农药公司已经全面恢复生产。此次的善意执行,既避免了巨大经济损失风险的产生,又达到了企业双赢的效果,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盘山法院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通过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方式,以“放水养鱼”的智慧在每一件涉企案件中尽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