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将一面“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了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6年,原告张某某因被告王某某未及时给付货款向盘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某740000元。被告迟迟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某遂于2017年3月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财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找到被执行人,该案便进入到终本程序中。近日,申请执行人联系到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表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下落,执行法官迅速出动,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经过一番工作,双方达成了由被执行人先履行30万元并提供担保人作执行担保,剩余部分分期给付的和解计划,此案得以告一段落。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案件承办人表示,执行该案已4年之久,过程虽然困难重重,终究还是迎来了“破冰”的转折点,这面锦旗让辛勤付出的执行干警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欣慰和鼓舞。
目前,疫情防控依然是常态,执行干警依然冲锋向前,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快速实现,真正做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执行干警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大执行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