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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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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方正  发布时间:2021-12-31 09:17:08 打印 字号: | |

2021年3月10日,在原告某某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诉被告李某某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李某某到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时,脸上已经没有了当初开庭时的悲愤。这个案件能得到妥善解决,这都是沙岭法庭通过走基层,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后不懈努力的结果。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所以有些与水利无关的问题得不到其他途径的解决,便用拒绝缴纳水费的做法去宣泄心中的不满。这起案件就是这样,被告李某某认为是原告措施不到位,导致自己地里的排水不畅,常年积水,水稻因此减产,所以李某某拒绝缴纳水费。承办人为了使双方的矛盾消除,努力做思想工作,提出解决办法,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沙岭法庭在审理案件中,把走基层与办理案件紧密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开展便民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使公众对法院队伍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为老百姓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提升了法院工作服务群众的水平。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