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近年来我院所审结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对该类犯罪存在的共性问题形成如下分析报告。
一、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特点
1、从作案主体上看村干部职务犯罪主要以农村“三大员”为主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会计。农村“三大员”往往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或相互勾结共同作案或拉拢乡镇干部和其他村干部,共同腐败。
2、从作案对象上看土地征用补偿款以及政府各部门涉农惠民拨款是村干部职务犯罪所侵犯的主要对象。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惠农拨款成为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因此这些款项成为了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
3、从作案方式上看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作案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直接占有,在查处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基本上采取的都是收款不入账、重复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直接侵吞或挪用方法极为简单;二是虚报冒领,有的村干部虚报假名或冒名领取补偿款及下拨费用将其据为己有,有的是虚报青苗面积虚报土地补偿等级骗取高额补偿等;三是截留资金,利用经手、管理资金之便截留资金进行贪污或挪用。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原因剖析
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村干部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村干部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当前很多地方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村干部没有接受法律教育法律观念淡薄,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纪违法没有一个清楚地认识有的认为公款临时借用只要按时归还不造成损失就跟邻里朋友之间借款一样,不是违法行为;有的认为挪用公款仅是违反财务制度没有触犯法律不够成犯罪直到被查处判刑,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一些村干部政治素质低为官动机不纯。担任村干部有的是为了光宗耀祖有的是为了办事方便有的则更加直接就是“为了多捞几个钱”。从当前农村换届选举的情况来看贿选情况较为普遍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竞选花费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这种动机不纯的人一旦当选村干部吃喝玩乐虚报冒领,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无所不为。这类村干部目前为数不少,这是导致近年来村干部腐败案件多发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3、农村村务不够公开缺乏民主监督。有些地方村级管理暗箱操作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财务收支情况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的村干部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只是将一些无关紧要内容写进村务公开栏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政务而对反映村财收支的重点内容却巧妙回避缺乏民主缺少监督制约
4、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财务人员配备不齐全有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自己兼任出纳一手收钱一手花钱花多少钱、什么去向都是一个人说了算。二是账目不清、单据凭证不全许多收入和支出都不入账;各种白条、票据一大堆村干部每人都有账相互牵连撕不开理不清混乱无章。三是不及时做账。有些村级财务不是按照规定期限做账而是一季度做一次账或是一年做一次账有的干脆都不做账。
5、农村权力过度集中缺乏监督机制。在大部分基层农村权力仍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个别或少数人手中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村干部独断专行、“一言堂”的情形严重,从而导致村干部犯罪作案有恃无恐。同时个别乡镇对村干部的监督也不到位对村干部存在一些“迁就”思想正是由于在监督管理上施之于软施之于宽给了村干部违法违纪之机。
三、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1、健全监管体制加强内外监督。一是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力求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老龄化、学历偏低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以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议制定、完善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及责任杜绝白条、假发票、“账外账”等现象。三是规范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避免流于形式,切实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让农民及时了解知悉国家惠农强农政策了解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落实情况。四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建议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开发项目、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等方面重点检查。
2、开展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以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揭示侵农、害农、坑农等严重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触角延伸到村镇。同时,采取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村干部法律培训、创办法制教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让村干部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端正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心理防线,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3、加大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基层司法机关是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要广泛收集农村发展中特别是农村城镇化改革以来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和带有普遍性的经济犯罪问题及时进行部析研究,以掌握其犯罪规律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提高立案率惩治犯罪。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乡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执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查办案件的实际行动震慑农村职务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