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2月17日沙岭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原被告双方为邻居关系,原告认为被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影响了原告家房屋、院落及部分楼顶地面的采光,对原告的采光权造成了妨害,对其生活乃至身体健康都造成了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认为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而且在8:30左右就不影响了,只是对院落有一些遮挡。原被告在法庭上的答辩非常激烈,最后在张庭长的努力劝说下,双方进入了调解阶段,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条件,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方3000元人民币,这个案件就此解决了,双方当事人都带着笑容走出了法庭,对沙岭法庭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