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快推进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端午节期间,盘山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涉农信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了多起涉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骨头案”。
为有效震慑“老赖”,营造宣传氛围,特邀请盘锦电视台全程跟踪进行报道。
此次专项执行活动,盘山县法院共出动干警40余人次、执行人员分工协作、默契配合、迅速行动,依法拘传、约谈30余人次,对1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执行到位金额206,560元。
在执行过程中,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陪同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等院党组成员在盘山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进行指挥调度工作,李晓林嘱咐执行干警全力执行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并对辛勤战斗在执行一线的执行干警表达了节日的慰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盘山县法院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了流程步骤,明确了工作责任,限定了清收期限,并通过机构整合、人员调配等措施,从装备、人员、组织保障等各方面对清收工作予以倾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全院警力配合的清收工作机制。
同时,针对农信社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多样的现状,盘山县法院立足实际,采取先易后难,抓大带小,以情说理等办法,多策并举,抓住时机,有条理、有步骤的推进。
盘山县法院对清收中的典型案例辨法析理,加大宣传力度,让当事人明白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其形成有效的心理攻势。对于那些有能力还贷的老赖敢于硬碰硬,加大法律威慑,为清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创业或者个人贷款一个不错的选择,是一个为农民朋友谋福利的专项政策。可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有很多人成了“涉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老赖”,不按时偿还贷款甚至恶意拖欠贷款。
为了形成持续打击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净化社会金融领域发展环境,下一步,盘山县法院将继续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量,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工作机制,能够有效盘活“呆账、死账”等不良贷款,解决未能收回的欠款问题,使清收工作顺利推进,依法保障和实现农信社的金融债权,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