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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盘山县法院“送法下乡、普法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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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菲 李松阳  发布时间:2022-06-28 10:43:3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满足群众法律需求,2021年4月27日,盘山县人民法院沙岭法庭通过现场调查一起供用水合同纠纷案件,开展现场普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这起供用水合同纠纷案件中,因为辖区某些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他们将生活中某些找不到解决途径、但与水利公司无关的问题,通过拒绝缴纳水费来宣泄心中的不满。

    沙岭法庭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到,被告李某某认为因原告水利公司措施不到位,导致自己的稻田排水不畅,常年积水,水稻因此减产,因此李某某拒绝缴纳水费。

    案件承办人苗长阔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便提出去被告稻田看一看,于是,原告、被告和沙岭法庭工作人员步行了二十分钟,来到了被告的稻田。

    原告查看后,认为自己提供的服务没有问题,但被告提出异议。

    苗长阔为使双方的矛盾消除,努力做彼此的思想工作,细心讲解法律知识,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告缴纳了拖欠的水费,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供用水案件是法庭十分常见的案件类型,矛盾不大,但极易引发争议。

    盘山县法院沙岭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巧妙地把走基层与办理案件紧密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开展便民服务,为群众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