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处置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双过半”推进会议要求,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6月18日、19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盘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靠前指挥
6月18日8时,行动前,李恒志进行了动员讲话,并亲自带领执行干警赴各辖区开展执行行动。
李恒志要求,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处置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体执行干警要以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紧迫感和慢不得的危机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种种困难。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全力开展执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行动历时两天,根据“30日攻坚活动”的既定实施方案,执行干警按照被执行人的住址、欠款金额、还款能力等因素划分为四组,分别赴高升、陈家、东郭、羊圈子、沙岭、坝墙子、太平等地,敲门入户、全面出击,精准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全面开展执行工作。
两天内,累计出警90人次,查找被执行人62人,通过释法明理、约谈和解、冻结查封等多种执行举措,与1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承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但仍有部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接下来,盘山县法院将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联合,加大查找力度,扩大搜索范围,尽快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敦促其偿还欠款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前,李恒志作动员讲话。本次专项行动达到了预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为后续执行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盘山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圆满完成执行任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