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对接会,县政协委派盘山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员、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盘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介绍县政协派驻盘山县人民法院监督小组成员并对盘山县法院机构设置情况、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及接受民主监督情况作介绍汇报。
随后,县政协派驻盘山县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吴瑞杰组长代表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派驻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民主监督员工作是县政协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提高履职水平和民主监督实效的重要形式,完善政策,推进落实,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有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2、突出监督重点,实现监督实效
要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责任感,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敢于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切实帮助解决民生问题,使监督工作与群众愿望相一致。
3、加强协调配合,有序推进监督工作
要落实人员,压实责任,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联络活动,增进共建共识,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后,李恒志代表盘山县法院对做好民主监督工作进行表态:
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组织,有力推进。充分认识民主监督对推进法院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把接受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作为法院重点工作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安排、年末有总结,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为民主监督员履职提供良好环境,不断提高接受监督工作的质量。
要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全面发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监督,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盘山县法院对于监督小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择善而行,并及时反馈采纳落实情况,真正做到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倾听各方意见,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