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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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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美兰  发布时间:2022-07-12 15:08:32 打印 字号: | |

    7月4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程旭、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于洪伟列席。

    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对此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按照方案部署安排,深入开展学习研讨。

    6月29日,进行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等,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同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深查细找,认真梳理,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形成了深刻的对照检查材料。

    会上,李恒志代表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大家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坚持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自我批评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不限制和指定人数,开诚布公、触及痛处、真刀真枪,达到了统一思想、增加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李恒志总结会议情况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以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促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解决党内问题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改到位,切实取得让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落实党的宣传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加深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执行力,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破除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敷衍了事的错误行为。

    三是持续在推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一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行深入学习,不断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四是加强统筹指导,力争使法院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压紧压实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平安盘山建设,做实群众服务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盘山司法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盘山县人民法院